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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4月25日 关闭
市能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

  4月24日,市能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4次(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重要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十一章、《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局党组书记吕晓刚领学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对法规内容进行了解读。局党组成员出席,局机关、直属单位正科级以上干部列席参加。

  会议指出,这次中心组学习的主题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目的是持续推进学思践悟,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作为市能源局来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持续深化宣讲阐释,持续开展培训教育,持续推动实践转化,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全面依法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的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精神,按照要求组织、协调、指导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工作,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生产、洗选,燃煤发电机组改造等相关工作中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的核心要义,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严格执行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确保工作环环相扣、贯通衔接、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要深刻认识国家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的将国家安全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要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持续抓好法治学习,以此次学习为起点,每次中心组学习第一项学习内容定为法规学习,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强化法治思维。 

    集中学习后,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科室负责人围绕“如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发言。